唐朝的李詹,宣宗大中七年在崔瑶主持的考试中进士及第。

他生平为了吃到各种滋味的菜肴到处抓东西吃。

每次他吃鳖,就绑上它的脚,放到烈日下曝晒,等鳖很渴的时候给它酒喝,然后拿到厨房烹煮,鳖正醉的时候已经被做熟了。

又有时把驴拴在庭院里,周围点上火,驴渴得没办法就喝含碱的灰水,洗它的肠胃,然后再拿酒,放入各种调料,再让驴喝,驴未死而被烈火所烤、外边的肉已经熟了。

有一天,李詹刚戴上头巾,突然站不住了,倒地而死。

不一会,李詹的厨师也死了。

过了一天,厨师又苏醒过来,他说:“我看到李詹了,阎罗正追责他过分残害动物生命,李詹对阎罗说是我干的,我就说:‘李詹让我干我敢不干吗?’

李詹又说:‘我根本不知道那样办,是狄慎思传授给我的。’

所以我才免死又回来了。”

过不久,狄慎思也死了,狄慎思也是进士及第,当时作小谏。

【原文】唐李詹,大中七年崔瑶下擢进士第。平生广求滋味,每食鳖,辄缄其足,暴于烈日。鳖既渴,即饮以酒而烹之,鳖方醉,已熟矣。复取驴絷于庭中,围之以火,驴渴即饮灰水,荡其肠胃,然后取酒,调以诸辛味,复饮之,驴未绝而为火所逼烁,外已熟矣。詹一日,方巾首,失力仆地而卒。顷之,詹膳夫亦卒。一夕,膳夫复苏曰:“某见詹,为地下责其过害物命,詹对以某所为,某即以詹命不可违。答之。詹又曰:‘某素不知,皆狄慎思所传。’故得以回。”无何,慎思复卒。慎思亦登进士第,时为小谏。(出《玉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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