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一世唐人>第三百六十二章: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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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纪

听得李破军这样说,李正又是吓得颤抖,拿起铺盖滚蛋?这就是说要犯这种错就要赶他走啊,这……看来殿下还是有怒气啊,以前他可是从来没这么严厉的说过啊。

当下里李正也是吓得战战兢兢的赶忙保证。

李破军敲着案桌嘀咕着,“这王家倒是越来越嚣张了,从上到下,可是不停的找茬啊”。

李铁闻言面露担忧之色,看看左右也是无人,直低声道:“殿下,王家千年世家,家大业大,莫要正面冲突才好”。

李破军抬头看了一眼李铁那担忧之色,心里也是暗叹,这些世家大族还真是厉害啊,人人谈起这些五姓七望的世家都是一脸敬重之色的,连自己家的心腹侍卫都是一脸怵怵的模样。

世家大族,经书传家,门生故吏遍天下,底蕴何其深也!

不过李破军想起蓝田的那件物件儿,顿时心生豪情,任你世家大族如何强大,我这杀器一出,直接撬动你的根基,任你如何的高楼大厦,根基被撬动,也得垮喽。

当即摆摆手,让李铁勿要多说,以示自己有谱。

忽的,李破军想起一事,直对挥手吩咐道:“你们自去做事吧,无事莫来扰我”。当即铺开纸张,蘸上墨水,提笔便在首页写道:“十七禁令,五十四斩”。

没错,李破军就是要写明了军纪,在他看来,一个军队如果没有严格合理的军纪那就是一团乱军,一盘散沙,而且一个军队如果赏罚不明,那也不能将军队拧成一股绳。

接下来李破军便是在纸上继续写道:“十七禁令:悖军、慢军、懈军、构军、轻军、欺军、淫军、谤军、奸军、盗军、探军、背军、狠军、乱军、诈军、弊军、误军。

五十四斩首:

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这十七禁令五十四斩据说是当年汉高祖麾下的兵仙韩信所写的,在李破军看来,很是使用,基本上将军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全都列出了,虽是李破军也有些觉得这些太过于严厉了,但是既然是军纪,也必须得严厉,否则将毫无威慑力,李破军自是不会照搬的,他想着将十七禁令五十四斩再结合一些牛比的军纪。

于是李破军又将明朝的无敌军队戚家军的军纪写出来了。

“一:临阵诈称疾病者,斩首;

二:临阵抛弃军器者,斩首;

三:凡是临阵退缩,允许伍长割兵耳,队正割伍长耳,旅帅割队正耳,校尉割旅帅耳。收兵回营,查无耳者,斩首;

四:一人退却则一人被斩首,全队退却则队正被斩首,队正殉职而全队退却则全队被斩首;

五:埋伏作战,遇贼不起及起早者,队正斩首,各兵捆打……”。

李破军写着咋舌不已,暗自琢磨,有点太猛了吧,

这动不动斩首鞭打割耳捆打的,太过严厉了,李破军心中那点恻隐之心又起来了。

但只是一会儿,李破军便是咬牙继续写下去了。

古往今来,凡是那些无敌军队,无一不是军纪鲜明严厉的,包括我们的无敌子弟兵,也是这个如此,只是三大注意,八项纪律纪律那一套拿到如今这个封建冷兵器时代有些不合时宜。

而且李破军看过战国奇书《尉缭子》,这本列在中国古代著名兵书《武经七书》之一的奇书,为后世无数将领所推崇。这部奇书的核心就是——重刑。

书中鼓吹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

请注意,这里指的杀卒不是杀敌人的士兵,而是杀自己的士兵,所以像白起、项羽等杀降大户都算不上“威加海内”。

虽然李破军并不是非常认同这本书的重刑观点,虽然严厉完善的刑法却是有利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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