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心中时刻惦记着任思云的安危,他的心一刻也没有踏实过,这段时间以来,他几乎一合上眼睛就会梦见任思云。有时候,他梦见与她在一起开心地游山玩水;也有的时候,他梦见她正处在万分痛苦的境地。
毕竟,他们俩的情分非比寻常,用前世今生形容更恰当。此刻,他不顾夜黑,依然辞别丐帮的朋友们,毅然踏上了前往绝情湖、金雨宫的征途——他要去金雨宫寻找任思云。
那是一个秋风冷冷的夜晚,落叶在地上沙沙地奔跑着,耳畔寒风呼啸,当他走出从丐帮通往大街的那条小巷子,便望见了大街对面凤凰酒楼璀璨的灯光。尽管,夜色朦胧,寒意萧萧,酒楼的繁华和热闹却一点也没有减少或改变。
也许,它代表的意义有所不同,它与街道对面那些贫穷住户的门窗里透出的昏暗的灯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边是灯火辉煌的繁华,一边是阴暗昏沉的贫寒,这多多少少总会让人感觉到一丝惆怅。在走出巷子口的时候,南剑抬头看了看灯火辉煌的酒楼,它那每一盏红红的灯笼上,似乎都有一张笑脸,一张能够给路人带来无限慰藉的笑脸。
就在这时,在对面酒楼明亮的灯光下,中午招待过紫衣剑客南剑的那个小二哥,一眼就发现了他正牵着那匹枣红烈马,从通往丐帮的那条小巷子里走了出来。于是,他满脸惊喜,奔过宽阔的街道,来到南剑的面前:“南大侠,请留步!”
南剑停下了脚步,神情平和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二哥问:“小兄弟,你不是酒楼的招待吗,找我有什么事呢?”
“没错,南大侠好眼力!”他笑嘻嘻地说,“在下正是凤凰酒楼的招待,也就是中午服侍过你们吃酒的那个招待。而落寞时分,有位客人,来我酒楼交代过,他说:今天紫衣剑客南剑、南大侠,必然还会从我们酒楼前经过,到时候就让我先将南大侠请住,稍后他们就会过来陪侍南大侠吃杯薄酒。并且,他还交代,无任如何都要将您请住,不然的话,就是我这个小二哥不会办事情了!”
小二哥的神情很焦虑,生怕留不住紫衣剑客南剑。这样的话,一场买卖就此错过了,并且事后,交代他办事的客人也必然要埋怨他了。南剑已经看出了他的心思,朝他笑了笑,“要我留下也可以,”他说,“但你要保证我的马能够吃到上等的草料,这样的话,吃完酒之后,我赶起路来,这马也才能挺得住!”
听他这么一说,知道有希望了,“没问题!”小二哥激动地笑起来,并连忙接过紫衣剑客南剑手中的缰绳,说,“这个是小事情,南大侠请!”于是,南剑他和一并穿过大街,跨进酒楼的大门,而这位小二哥便去酒楼后院歇马。
此时,灯火通明的酒楼大厅已座无虚席,另一个招待听说他是紫衣剑客南剑,便连忙迎上来,热情招待,“南大侠,请随我来!”他的话一出口,整个酒楼大厅里的客人,都诧异地回过头去,看一看紫衣剑客南剑的庐山真面目。
南剑跟着小二哥,踏上铺着红地毯的楼梯,一直上到了三楼,来到了西面朝着凤凰城大河的一间客座间。“南大侠,您少坐片刻,马上给您上酒、上菜!”
“何必那么着急,”南剑淡淡地说,“等客人到齐了再上菜也不迟。”
“好的客官,那我就按您的话去做。”小二哥客气地说明情况便走了出去。
这是一间挺宽敞的客座间,中间的桌席铺着洁净的鹅黄色桌布,足以容纳十几个人同时就餐;在与房门同一面的墙壁上,用朱红色木框镶着一幅字画,写的是曹操所作的《短歌行》。其字体遒劲圆融,缥缈洒脱,透着飘逸出尘的高雅风格。
在席桌两侧的墙壁上,各嵌着一戕铜质的清油吊灯;这种吊灯形状像树枝,分成三股,上面两股在一个水平面上,下面一股,在上面两股的中央位置。每一根枝桠都像一只小手托着一个小小的油盘。此时,油盘里的灯芯,火光幽幽,汇聚在一起,将客座间里照耀通明。
南剑正在浏览房间里的陈设,忽然听到酒楼下面传来了人马嘶鸣的声音。因此,他猜测一定是这位请他吃酒的朋友来了。他走到窗前,朝下面看了看。
只见他下午在桃花香妓院的大院里看到的,从街上驶过的那六匹马和一辆马车竟停在了楼下。这六个人里面,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的圆脸汉子;他身上穿着一领淡紫色的绸袍,外面披着一件深红色的缎子披袍,神情傲慢,立在酒楼的石阶之下,等着马车上的人下来。
走在他身后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此人方正的脸型,黝黑的面皮上蓄着三缕长髯;他身上穿着一件银灰色棉袍,神情肃穆,不露一笑,跟在前面那个衣着光鲜的人身后,始终都没有说一句话。
而跟在这人身后,穿宝蓝色棉袍的瘦脸汉子,南剑却认识;他也是下午在妓院门口与南剑相互打过照面,便从大街上疾驰而过的,那群人里面骑红马的那个汉子——他就是黄龙镖局副总镖头陆羽风。而他的左侧,那个穿着一件黑衣棉袍的正是他的搭档,虬髯大汉,人称刀霸天的趟子手刘占平。
另外,在马车左侧,又有俩个打扮古怪的汉子,这俩人双耳上吊着两个大大的耳环,身上都穿着金黄的绸袍,手中都捧着一把褐色刀鞘的弯刀;脚下穿着牛皮靴子,并且他们的头发也都是四周剃得光光的,中间却留了一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