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网络游戏>游戏异世录>第二百七十八章 制定方案

历来一旦有雷系魔兽出世的消息,都会引起一大堆的人去争抢。其实就是这个原因,都妄图从他们利用雷系魔法的过程中,找到破解雷系攻击的秘密。

先前云隐在天下第一武道会上使用出了雷系魔法震惊了一大票人,一些低级修为的人是第一次见传说中的雷系魔法而震惊,而另一部分的人实际上却是想将云隐弄到手中,不过当他们发现云隐是万宝堂代表的时候,便暂时熄了这个念头。毕竟万宝堂背后的冯家有几位牛叉的大佬不说,万宝堂的身后还有大陆八大势力之一的土灵宗撑腰,一旦乱动的话,说不定就会遭到对方的雷霆手段报复,到时便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再加上后来云隐一直躲在万宝堂内没出来,因此便没人敢主动上门招惹。

后来云隐离开后,便是使用的空间魔法瞬移走了一段路的,后面虽有跟踪者,不过碰到了用空间魔法逃遁的云隐,也只能是干瞪眼!在云隐消失了一段时间之后,居然主动自己窜了出来,真是天助我也!显然这狂风军团高层也知道此时云隐是个抢手货,若是能在此次战斗中将其生擒,那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到时候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因此他们十分爽快的答应了云隐的挑战,而且还十分大方的让云隐挑选战斗时间和场地!

在他们看来,云隐几年前才刚刚三阶出头,现在撑死了也就准四阶的修为罢了。而看看我们狂风军团,清一色的四阶强者,五阶的都有不少,往上的高层里,还有几位六阶和七阶的存在。只不过他们是不大喜欢整天奔波的,而是选定了一个好地方之后,纵容手下到外面烧杀抢掠,然后坐等手下孝敬就是了!这几万人的四阶强者,那便仿佛是一股钢铁洪流,跑到哪里都能横冲直撞,毫无顾忌!修为低的自己根本不放在眼里,修为高的看在火宇帝国的面子上,也不会傻乎乎的同他们硬碰硬,至于其他的大型势力,那就更不用说了,似这等庞然大物派出大军,自己老早便能得到消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好了!

这些混江湖的老油条,生存之道可比一般人强多了,根本不用害怕会莫名其妙被灭!可惜的是,他们这次错估了云隐的实力,即使只有三阶的云隐,也足以轰杀四阶的强者,更何况现在达到了五阶,而且还学会了雷云风暴和雷变这两个技能,简直让云隐的实力有了质的飞跃!这一场战斗,就是云隐要替天行道,而对面的狂风军团被鬼迷了心窍,铁了心要抓了云隐去卖钱,这边是针尖对麦芒,土匪遇流氓的战争!

云隐对这场战斗其实还是颇有些意见的,因为若是单纯的战斗的话,云隐可以先化身为刺客模式,然后秒杀其中一两人,然后剩下的就靠自己前不久刚学会的尸爆法术,在那样狭窄的逆风峡谷环境中,尸爆术几乎能够发挥出极限的威力,自己断然不怕对方,可以说是来多杀就能杀多少。但是任务的挑战要求居然是必须使用刺客模式杀掉大部分的敌人(即60的敌人死于刺客模式的技能),这样的话,自己虽然也能用尸爆术,不过却有了两个问题。

1、自己的尸爆术只能杀40以下的敌人,那么剩下的还是只能老老实实的手动去砍。若是先用尸爆技能,对面万一被吓破了胆,全部逃跑,那么云隐所杀之人便成了100尸爆造成,自己的挑战任务便失败了!若是后使用尸爆技能的话,那么对方的站位不好控制,如果对方零星分布,那么自己还可以通过计算去控制40的比例,若是站的比较密,那么不杀容易被对面跑了,人数不达标,杀了的话,又容易使比例失控,端的是好生为难啊!

2、由于决战的地点宽度有限,因此理论上来说云隐每次只能对付前面几排的人,而后面的人很难被云隐伤到。云隐使用尸爆的话,万一留了活口跑了,到处去宣扬,那么别人便会认为云隐是死灵法师,因为尸爆是死灵法师的标配!死灵法师嘛,天天干挖人祖坟的勾当,当真可以算的上是人人喊打。黑暗教会上街,很多人还能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死灵法师出现的话,必然是被围殴致死的,没有别的可能!

综上所述,自己还是不宜用尸爆这个技能。这个技能现在不能用了,便相当于废了云隐最主要的攻击手段,这样就大大增加了云隐的工作负担!说到底,还是要用刺客信条里的技能杀敌!反观刺客信条里,能够做到群伤的技能实在是不多啊!实际上只有炸弹,飞镖,火枪算是群攻技能。空中刺杀其实也能勉强算多杀,不过一来顶多一次只能杀两人,二来像那种决战场地,实在是不可能让云隐又隐身的机会。场地只有这么大,即使云隐隐身了,直接一排骑兵放冲锋,云隐便必然会被命中而被打破隐身状态!

而飞镖和火枪,要是单杀的话,或许还有秒人的机会,不过在这样的大混战中,顶多只能伤敌,而做不到杀人。既然这样的话,还是跟没有技能是一样的结果啊。难道你想让云隐一个个慢慢杀?那云隐同学即使是有系统帮助,恐怕杀到他力气耗尽,也顶多只能杀百多个,离任务目标还远着呢!现在最有可能的,便是启示录里,主打的攻击手段——制造炸弹了。

刺客信条这一版里面,各种炸弹层出不穷,什么晕弹,臭弹,鞭炮弹(吸引敌人到爆炸点),粘性炸弹等等等等,算得上是比较丰富的一种攻击手段了,而且云隐自己实际上算得上是精通炼金术,所


状态提示:第二百七十八章 制定方案--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