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当过南郑县尉的李云,在长安时曾向一位姑娘求婚,她母亲不答应。(谁母亲?)

李云说,“如果不能娶她,我今生永不结婚。”姑娘的母亲就应允了。

姑娘的名字叫楚宾。结婚几年后,楚宾死了。

第二年,李云又娶了前任南郑县令沈氏的女儿。

到了结婚当天,李云正在洗浴时,忽然见楚宾拿着一包药走到面前说,“你曾发誓说非我不娶,现在你却又给沈家当了女婿。我没有什么好礼品,送你一包药,这是一包香料,给你放在水里吧。”说罢将药倒进了澡盆中,并用头上的钗子把水搅匀了,就离去了。

李云顿时觉得心里不安,又困又乏,出不了浴盆,很快就死了,死后肢体像棉花一样柔软,全身的筋骨都被药水泡散了。

【原文】前南郑县尉李云,于长安求纳一姬,其母未许。云曰:“予誓不婚。”乃许之。号姬曰楚宾。数年后,姬卒。卒后经岁,遂婚前南郑令沈氏女。及婚日,云及浴于净室,见楚宾执一药来,径前,谓云曰:“誓余不婚,今又与沈家作女婚。无物奉,赠君香一贴,以资浴汤。”泻药末入浴斛中,钗子搅水讫而去。云甚觉不安,困羸不能出浴,遂卒,肢体如棉,筋骨并散。(出《闻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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