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建武二年,西河的鲜于冀就任清河太守,上任后修造公事房舍。没建成就死了。继任的太守赵高,向上面呈报说鲜于冀办这工程费用是二百万,王官黄秉、功曹刘适则说是花了四百万(矛盾产生,但是这两个官员到底是什么目的?)。鲜于冀就突然现形(以鬼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样?),大白天的就带着随从进了太守府(鬼白天也能行走?而且还有随从!),和黄秉等人一笔笔地对帐查工程费用,最后查出来确定是黄秉等虚报账目,贪污了工程费。鲜于冀就自己写了奏章向朝廷申诉,奏章中大致说,“高贵的人更重视小节(好像是说自己品德高尚的意思),而种田的俗人才会见便宜就贪。再秘密的勾当也会有走露风声的可能,他们毕竟是像婢妾一类的小人(眼界心胸狭窄),欺瞒世人以求显贵,才做出这种卑鄙的贪污偷窍行为,实在是辱没了皇上的器重,也让人们笑话他们不配担任这样的公职。(反正是说这种贪财忘义的人不好)如果真如黄秉刘适等人说是我花了那么多钱,那么我现在即使作了鬼也要申辩。现在我把奏章通过千里驿去呈交皇上,请赵高替我上奏。”写完奏章,就坐上车向西北方走了三十多里(这个位置难道是通往冥界的路还是门?),后来就不见了。黄秉等人竟伏在地上死去。赵高把鲜于冀的奏章呈给皇帝,皇帝下诏发还了被没收的鲜于冀在河西的庄园田宅和充为官婢的妻子,并委官去接任工作,以安抚阴间来的这场官司。(文言文真不好翻译,但是根据上下文看,百度上搜到的翻译大部分还可以,有些只是按字面意思的,跟整个故事不搭调!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原文】后汉建武二年,西河鲜于冀为清河太守,作公廨。未就而亡。后守赵高,计功用二百万,王官黄秉、功曹刘适言四百万钱。冀乃鬼见,白日导从入府。与高及秉等,对共计校,定为适秉所割匿。冀乃书表自理,其略言:“高贵尚小节。亩垄之人,而踞遗类。研密失机。婢妾其性,媚世求显,偷窃狠鄙。有辱天官,易讥负乘,诚高之谓。臣不胜鬼言,谨因千里驿闻,付高上之。”便西北去三十里。车马皆灭,不复见。秉等皆伏地物故,高以状闻。诏下,还冀西河田宅妻子焉,兼为差代,以弥冥中之讼。(出《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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