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绍兴2年十月,有个叫日智的云游僧人到了台州黄岩县西乡,暂时住在一座山寺中。

第二天,寺里的僧人留日智吃斋饭,这时有姓张和姓陈的两个村民来到了寺中,请主持僧人戒施(持戒与布施,赠送财物,聆听教诲)。

姓张的老者说:“我的孙女叫孙佛儿,今年15岁,昨天傍晚忽然就去世了。到了五更天的时候,正要入殓,她祖母伤心痛哭,就抱着她不放。

这小孙女忽然就睁开了眼睛,还大喊道:‘我全身都是水啊,手和脚都很痛!’

家人问她这是怎么了?

她说:‘夜间有两个使者忽然出现,绑着我就走,押解着过了叉岭(在西乡十里外),我说不能再走路了,就被他们用大铁椎在背上打了两下,非常疼。叉岭下有个小水池,池中还有桥,然后他们让我站在桥上等,又看见他们用黑被子裹着两个人进了一家乡民的门里;随后这两个使者又准备用花被子裹我,还说:“你欠了他家千五百金(一贯铜钱就是一千钱),现在应当偿还了!我极力恳求:‘能不能让我去跟祖母要些钱偿还?’两个使者拒绝了。

这时,旁边穿绿衣服的人说:‘这个人曾经听过般若(佛法),可以饶过她!’两个使者无奈之下,就将我扔到了水中离开了,那小池的水很浅,我就爬上了岸,连夜赶紧跑回了家。’

老汉觉得这件事很奇怪,于是当即就去叉岭查对,果然见一家姓陈的乡民门前有片小池子,就求见主家翁,问:“您家昨天有什么东西出生吗?”

陈翁回答说:“有条狗生了三个小狗,两个黑的、一个花斑的,花斑那条小狗被它母亲衔到了门前的池水中,已经死了,现在只剩下两条黑狗还在。’

于是老汉将孙女的事情跟陈翁讲了一遍,愿意还千五百金。

陈翁却说:“原来也没有什么钱是您孙女所欠的啊?’就不肯接受。

老汉思量一下,觉得要是不偿还这笔债,小孙女恐怕过几天还是不能幸免,就带了陈翁一同到这里来!”

主持僧人于是就给他们施戒,又将那千五百钱给了僧人日智,后来打听小女孩儿听般若是怎么回事?

原来,她不久前曾经跟祖母一同到县中的洪福寺去过,听过景详禅师开堂讲佛法。

【原文】绍兴二年十月,宣僧日智至台州黄岩县西乡,寓宿山寺。次日,寺僧留斋,有村民张、陈二老,来请主僧施戒。张曰:“某女孙佛儿,年十五,昨夕暴死。至五更将敛,其祖母不忍,抱之以泣。女欻然开目,呼曰:‘我通身是水,手足皆痛。’问其故,曰:‘夜有二使来,追缚我,押过叉岭,(原注:与西乡相去十余里)辞不能行,遭铁椎击背两下,极痛。岭下有池,池中有桥,遂令我桥上立,别见人以黑被裹两人入门内,此二使亦欲以花被裹我,曰:“汝欠他家钱千五百,今当偿之。”我力恳曰:“容我归从祖母请钱。”不许。旁绿衣人言曰:“此人曾听说般若,可恕也。”二使不得已,掷我水中而去,池水甚浅,我逾岸得出,遂急归。’某惊异其事,即往叉岭验之,果见陈氏者门有池,访其主翁问曰:‘翁家昨日生何物?’曰:‘犬生三子,二黑一斑,斑者为犬母衔置池中,已死,独二黑者在。’某具以孙女言告,仍以千五百金偿之。陈老曰:‘元无钱在公女处。’不肯受。某自度不偿此债,小孙他日亦不免,遂率陈老来此。”主僧乃为施戒,而以其金日智,问其听般若之因,乃曾同母往县中洪福寺,听景详师开堂说法。《夷坚志》


状态提示:张佛儿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