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右水门村,有个开店的人叫刘钥匙,不记得他的名字了。

他以放高利贷为业,家中积累千金。

很能钻营,关于聚集一些难得的货物,搜取民间的资财,就好象拿着钥匙打开人家的箱子和钱匣,来盗取珠宝珍品一样方便,所以就有了钥匙的称号。

他的邻居有个很有钱的人,被刘钥匙所迷惑,就借了他的钱,多少年来他也不提起这件事。

忽然有一天,钥匙拿着借债的凭据向此人讨债,结果比原来借的钱数增加了好几倍。

一时还不完就以年计算利息,无限期地继续盘剥,终于把所有的资财和物产都归给了刘钥匙。

借债的人怨恨得不得了。

后来刘钥匙死了,借债那家养的母牛生下了一个牛犊,在膁骨和肋骨之间有刘钥匙的姓名,就象用笔墨写上的一样,被债家用鞭打使役的没有完整的皮肤。

钥匙的妻子和儿子刘广,拿很多的钱把它买了回来,放在屋里,象刘钥匙活着那样精心地喂养着。

等到死了,就装了棺材埋葬在荒野之中。

这个故事和刘自然的故事差不多,也是因果报应的道理,决不是瞎说。

【原文】陇右水门村有店人曰刘钥匙者,不记其名。以举债为家,业累千金,能于规求,善聚难得之货,取民间资财,如秉钥匙,开人箱箧帑藏,盗其珠珍不异也,故有“钥匙”之号。邻家有殷富者,为钥匙所饵,放债与之,积年不问。忽一日,执券而算之,即倍数极广。既偿之未毕,即以年系利,略无期限,遂至资财物产,俱归“钥匙”,负债者怨之不已。后“钥匙”死,彼家生一犊,有钥匙姓名,在膁肋之间,如毫墨书出。乃为债家鞭棰使役,无完肤,“钥匙”妻男广,以重货购赎之,置于堂室之内,事之如生。及毙,则棺敛葬之于野,葢与刘自然之事仿佛矣。此则报应之道,其不诬矣。(出《玉堂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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