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显庆年间,长安城西路边上有一个店家,新媳妇生了一个小男孩。

满月这天,亲戚朋友都来庆贺,店主人让屠夫杀一只羊。

那羊多次向屠夫跪拜,屠夫把这事向店家的人报告了,店家的大人小孩都不认为这里有什么迹象,就让屠夫杀了这只羊,把羊肉放到锅里煮。

因为别人都忙着料理葱蒜饭菜,就让新媳妇抱着小孩看着锅里的肉,那新媳妇抱着孩子来到锅前。

锅突然间自己破了,汤水冲犯灰火直扑母子,母子全被烫死。

当时在店里看到听到这件事的人,多数都不再杀生了。

【原文】唐显庆中,长安城西路侧有店家新妇诞一小男。月满日,亲族庆会,欲杀羊,羊数向屠人跪拜。屠人报家内,家内大小不以为征,遂即杀之,将肉就釜煮。余人贪料理葱蒜饼食,令产妇抱儿看煮肉。抱儿火前。釜忽然自破,汤冲灰火,直射母子,母子俱亡。店人见闻之者,多断杀生焉。(出《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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