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和四年,宪宗讨伐王承宗。

中尉吐突承璀抓获了恒阳俘虏马奉忠等三十人,日夜兼程押到京城。

宪宗命令在东市西坡资圣寺旁处斩。

斩完了,胜业坊有个王忠宪,隶属羽林军,他的弟弟忠弁在军队里被恒阳军杀了。

忠宪抱着弟的冤仇,听说恒阳的俘虏到了。

就带着刀去看,等斩完,忠宪就挖了一颗心,还有两块臂肉,回来吃了。

到了晚上,有一个穿紫衣人敲门,忠宪出来见了面。

那人自己介绍说叫马奉忠。

忠宪就和他坐下来并问他来干什么。

马奉忠回答说:“你为什么那么狠挖了我的心,割了我的肉?”

忠宪说:“你不是鬼吗?”

回答说:“是。”

忠宪说:“我的弟弟被你们那些叛贼杀了,我怎么能不报那一刀之仇,用来抵偿我的怨恨。你为什么怪罪我?”

马奉忠说:“我和恒阳的人是国家的敌人,我已经用死来向国家道歉了,你的弟弟是被恒阳人杀的,那么罪过就是恒阳主帅的,我并没有杀你的弟弟,你为什么找我报仇?你没听说过‘儿子不管父亲的罪过’这句话吗?父子的罪过都连不到一起,然而你胡乱地报大家的仇,那么你的仇就太多了。你必须还我的心,还我的臂肉。如果这样,我们之间的怨恨就可以解开了。”

忠宪知道自己错了,还和他理论说:“我赔偿一万钱可以吗?”

马奉忠回答说:“还我的心肉就没什么冤仇,然而可以宽限你几个月。”说完就不见了。

忠宪就在资圣寺准备了酒菜和上万贯纸钱相送。

经过一年,忠宪的两臂渐渐瘦下去,还加上说话颠三倒四,糊涂神志混乱,好象没有心的人,又过了三年死了。

从这件事上就知道了有想报仇的人,一定要详细了解情况然后再报仇。

【原文】唐元和四年,宪宗伐王承宗,中尉吐突承璀获恒阳生口马奉忠等三十人,驰诣阙。宪宗令斩之于东市西坡资圣寺侧。斩毕,胜业坊王忠宪者,属羽林军,弟忠弁,行营为恒阳所杀。忠宪含弟之仇,闻恒阳生口至,乃佩刃往视之。敕斩毕,忠宪乃剖其心,兼两肉,归而食之。至夜,有紫衣人扣门,忠宪出见。自云“马奉忠”,忠宪与坐。问所须,答何以苦剖我心,割我肉。”忠宪曰:“汝非鬼耶?”对曰:“是。”忠宪云:“我弟为汝逆贼所杀,我乃不反兵之仇,以直报怨,汝何怪也?”奉忠曰:“我恒阳寇是国贼,我以死谢国矣。汝弟为恒阳所杀,则罪在恒阳帅。我不杀汝弟,汝何妄报吾?子不闻父子之罪,尚不相及,而汝妄报众仇,则汝仇极多矣。须还吾心,还吾,则怨可释矣。”忠宪如失,理云:“与汝万钱可乎?”答曰:“还我无冤,然亦贳公岁月可矣。”言毕遂灭,忠宪乃设酒馔纸钱万贯于资圣寺前送之,经年,忠宪两渐瘦,又言语倒错惑乱,如失心人,更三岁而卒。则知志于报仇者,亦须详而后报之。(出《博异志》)


状态提示:马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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