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张楚金当秋官侍郎。他上奏说:“反叛的人如果有敕令可以免死,但其家口就要被处死刑或绞或斩,或者发配没收入官府当奴婢,并把这话写入法律条文。后来张楚金被人虚构造反,拿着敕令免于死罪,但他家男子十五岁以上都被斩首,妻子和儿女发配没收。有见识的人说:制定了法令却使自己致死,真是所说的互相报应啊。【原文】唐张楚金为秋官侍郎,奏反逆人持(持明抄本作特,下同。)敕免死,家口即绞斩及配没入官为一奴一婢等。并入律。后楚金被罗织反,持敕免死,男子十五以上斩,妻子配没。识者曰:为法自毙,所谓一交一报也。(出《朝野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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