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人李洽,从都市入京城,来到灞上,正遇到了官吏拿着帖子说:“追拿李洽。”

李洽看见帖子,文字错乱,不能辨认,对官吏说:“帖子写得很乱。”

官吏说:“这是阎罗王的帖子。”

李洽听到后悲伤流泪,请求官吏暂且回去,让他和家人告别。

官吏和他一起走过街市,看见许多酒肆中食物,官吏看了很久。

李洽问:“你想吃吗?”

回答说:“是。”

李洽就拿出一千钱,任他去买,他只买了一样东西吃,吃完后很高兴,对李洽说:“现在可以速去写《金光明经》,或许能够获免”。

李洽到家后写完经书,告别家人,和官吏一起走了。

走了几十里,到了一城内,城宇峻严,于是问这是什么城,官吏说:“安禄山作乱,所主管的人害怕贼人逃跑。所以造了这座城来阻止他。”

又问城主是谁?

回答说:“是邬元昌。”

李洽一向与城主有老交情。

就请求为他通报一声,元昌召唤他进来。

两人相见悲喜交加。

不一会儿,有兵马几十万过城。

元昌留李洽暂坐,出门去迎候,很久才回来。

李洽问这些兵是干什么?

他回答说:“阎罗王往西京大安国寺去。”

已经到了寺里,登上百尺的高座,阎王把生死簿阅完后说:“这个人新造了金光明经,就能延长寿命,所以不当死。”

元昌叹息羡慕了好久,令人送回。

因此李洽才复活了。

【原文】山人李洽,自都入京,行至灞上,逢吏持帖,云:“追洽。”洽视帖,文字错乱,不可复识,谓吏曰:“帖书乃以狼籍。”吏曰:“此是阎罗王帖。”洽闻之悲泣,请吏暂还,与家人别。吏与偕行过市,见诸肆中馈馔,吏视之久。洽问:“君欲食乎?”曰:“然。”乃将钱一千,随其所欲即买。止(“止”原作“正”,据明抄本改。)得一味(“味”原作“床”,据明抄大改。),与吏食毕,甚悦,谓洽曰:“今可速写金光明经,或当得免。洽至家写经毕,(“毕”字原本无,据明抄本补。)别家人,与(“与”原作“毕”,据明抄本改。)吏去。行数十里,至城,壁宇峻严,因问此为何城,吏云:“安禄山作乱,所司恐贼越逸,故作此城以遇之。”又问城主为谁,曰:“是邬元昌。”洽素与城主有故,请为通之。元昌召入,相见悲喜。须臾,有兵马数十万,至城而过,元昌留洽坐,出门迎候,久之乃回。洽问此兵云何,曰:“阎罗王往西京大安国寺也。”既至寺,登百尺高座,王将簿阅云:“此人新造金光明经,遂得延算,故未合死。”元昌叹羡良久,令人送回,因此得活。(出《广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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