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书生

清朝凤阳府书生汪某,家有小池种荷花,但从未生苞开花。

康熙己酉年,将去京补考遗才生,池中忽生出一朵并蒂莲,父母家人很高兴。

晚上书生饮酒调戏婢女,妻子没有阻拦,两人便私通了。

早晨去看莲花,花枝已折断了,父母叹恨不已。

汪生夜里梦见自己去拜谒文昌帝君,见到自己的名字已登录在天榜上,可文昌帝君忽然又将它勾去。

汪生便哭泣拜祷,连续三次都被赶下。

醒来后心中知道这是不祥之兆,怏怏不快上路赶考。

当时主考官简文宗录取考生十分公正,凤阳府旧有三个遗才名额,而这次参加考试的也仅有三人。

可单单只有汪生一人没考取。

接连三次大收都未被录取,汪生只好一路流泪返家了。

雷击yin贼

明朝玉山县书生王某,在母亲丧期结婚,约定七期满后同房。

王生夜里睡在母亲棺材旁,新娘睡在房中。

黑夜听到叩门声,婢女说新郎来了,新娘就开门同睡。

五更(凌晨)那人就匆匆离开,说:“怕外人知道说我不孝。”

几夜后又问新娘嫁妆,新娘说:“准备添衣的现金八十两,还有其他金银首饰等都放在小箱子里了。”

来人五更就拿了箱子一去不复返。

到七七满后,王生办酒成婚。

在谈话中,新娘才知道前些日子黑夜来的不是丈夫,自己已被贼人欺骗了,顿足痛哭,痛不欲生,回去告诉父母亲后,就上吊自杀了。

王生也无可奈何。

在新娘下葬的那天,王生送棺到墓地,突然雷电交作,一人骤然被摄跪在棺前,原来是王生的堂兄,手捧金银首饰,被雷电当场击死了。

尸首破碎,血肉横流,一城的人都惊呆了,这是正德九年的事。

钱某

清朝顺治年间,嘉兴县钱某,没有考中前,在乡下某户人家教书。

那户人家有个十七岁的女儿。

清明那天,全家人都去扫墓,只留下女儿看家,钱某就与少女发生了关系。

女子因此有孕,腹渐高大,父母责问,少女就将实际情况说了。

父母因钱某尚未娶亲,想招钱某做女婿,也可以遮盖这件丑事,因此就找钱某商量此事。

而钱某故意拉着脸说:“你女儿不肖,怎么可以诬赖于我呢?”

父母怒骂女儿,少女就上吊自尽了!

钱某后来常常梦见此女抱着一个孩子站在他面前。

考取功名后,任江宁府审判官。

当时镇江地方发生叛乱,平乱后,朝廷将追究叛乱分子的罪行,于是就派遣钱某前往勘察督办此事。

在督办过程中,钱某大量收受贿赂,为叛乱分子开脱罪责。

事发之后,朝廷判钱某死罪,处以绞刑。

在行刑令下达的当天,钱某再次梦见上吊自尽的小女子,手拿着一条红巾缠在了他的脖子上。

次日,钱某即被正法。

◎清凤阳宰生汪某。家有小池植荷,从未得花,康熙已酉,将往录遗,见池中忽放一并蒂莲,父母喜甚。晚闲,生以酒调戏其婢,妇弗阻。遂私焉。晨起视花,则已折矣。父母恨甚。生梦谒文昌。见己名登天榜。帝君忽勾去。涕泣拜祷。三度麾下。心知不祥。快快就道。时简文宗录取甚公。凤阳府学遗才。旧额三名。赴试仅有三人。而生独黜。三次大收。卒不录。垂涕而归。

◎明玉山邑宰生王某。乘母凶纳妇。约以七尽成礼。生寝柩傍。妇宿于房。夜闻叩门声。婢以郎至禀。妇放入。遂同寝。五鼓遁去。日恐外人知。罪吾不孝也。越数日。问及嫁赀。妇曰。准衣银八十两。及金簪珥。皆在小箱内。五鼓遂携箱而去。不复来。迨七尽。生置酒成婚。相与告语。妇方知为贼所骗。顿足痛哭。誓不复生。归告父母。遂缢死。会葬。生引棺至墓。忽雷电交作。摄一人跪棺前。则生之堂兄也。手捧金珥及银。跪而击死。尸随破烂。一邑皆惊。此正德九年事也。

◎清顺治间。嘉兴钱某。未第时。馆于乡民某家。有女年十七。适清明拜扫。举家皆往。止留此女看家。钱遂私焉。后女腹渐大。父母诘之。女以实告。乡民以钱尚未娶。欲将女赘之。以掩其丑。因诣钱备言所以。钱故作色曰。汝女不肖。将欲污人耶。乡民忿。归骂其女。女遂自缢。钱后频梦此女抱子立于前。登第后。投江宁司理。时以镇江之变。将从逆诸人。发钱会勘。而钱以受脏议绞。命下之日。复梦此女以红巾曳其颈。次日即正法。《寿康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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