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举人姓李,不知他叫什么名字,寄居在宣州山中。

他平常使用一位奴仆。

这位奴仆很懒惰,李举人多次鞭打他。

他心里十分愤恨。

唐朝元和九年,李举人与两位友人在别墅会聚,当时呼唤奴仆。

奴仆已经睡了。

李举人很生气,打了奴仆几十鞭子。

奴仆心怀愤怒,出来对同伴们讲:“今年是闰年,人家都传说今年多虎,为什么不让我遇上虎,把我吃了!”说完出门,忽然听到他大叫一声。

奴仆们寻声跑出来,什么也没看见。

循着虎的踪迹,找到十多里外的溪边,见那奴仆已被虎吃掉一半了。

他的衣报和巾鞋,全都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草地上。

大概是老虎能够役使被吃的人的鬼魂干的。

【原文】词(陈校本“词”上空缺一字。)举人姓李不得名,寄居宣州山中。常使一奴。奴颇慵惰,李数鞭笞。多有忿恨。唐元和九年,李与二友人会于别墅,时呼奴,奴已睡。李大怒,鞭之数十。奴怀恚恨,出谓同侪曰:“今是闰年,人传多虎,何不食我?”言讫,出门。忽闻叫声,奴辈寻逐,无所见。循虎迹,十余里溪边,奴已食讫一半。其衣服及巾鞋,皆叠摺置于草上。盖虎能役使所杀者魂神所为也。(出《原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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