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万剑之王>167.第167章 金狼冒险团

一伙强盗虽然人数较多,但都是乌合之众,实力最高的首领不过中阶三段,银白之手很轻松就将其解决。

不过在解决途中有一个小插曲,两名强盗看到年幼的依莎贝拉坐在货物车上,想欺负她,被雷蒙一剑斩杀。

“快走快走,此地不宜久留。”

霍利连连催促,商队加速赶路。

夜色降临,商队顺利抵达拉格拉山,这里有一座小镇,商队在这里可以进行补给和休息。

为了表示对雷蒙的尊重,霍利为雷蒙和依莎贝拉安排了单独的房间,而他则和银白之手的成员们,挤大厢房去了。

晚上,依莎贝拉来了。

“教我剑技。”

雷蒙笑道:“如果我说不教呢?”

依莎贝拉淡道:“你一定会。”

“为什么?”

“直觉。”

雷蒙笑了:“小家伙,你这种态度,很不讨人喜欢呀。”

“我没想讨你喜欢。”依莎贝拉顿了一下,道:“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假装讨你喜欢。”

“哦,那你要怎么做呢?”

依莎贝拉努力牵动了几下嘴角。

雷蒙愕然。

“不够吗?”

依莎贝拉伸出两只手,捏着脸腮往外拉扯。

“好了,不用笑了,我知道你的意思。”

看着眼前这个问题儿童,雷蒙哭笑不得。

“想学剑技可以,只是,如果你学了,就不能半途而废。”

“我不会。”

雷蒙点了点头,依莎贝拉的毅力,他还是很欣赏的。

雷蒙从魔法袋时取出五把武器,分别是太刀,短剑,巨剑,光剑,钝器,放在了依莎贝拉面前。

“你喜欢哪一种武器?”

依莎贝拉指了指巨剑。

这把巨剑原本是蒂亚里格的武器,依莎贝拉弱小的身体,还没有巨剑长呢。

“拿起来。”

依莎贝拉抓向巨剑,努力了半天,巨剑仍然纹丝不动。

雷蒙笑道:“这把剑重达五百斤,你呢?有六十斤吗?”

依莎贝拉咬了咬嘴唇,伸向光剑。

光剑是双龙魔影剑,当依莎贝拉的手碰到光剑时,光剑立刻变得黯淡了下去。

力量不足,根本无法使用。

雷蒙道:“你想使用哪把武器,首先要测试一下你的潜力。”

“现在伸出你的双手,利用冥想,释放你的力量。”

在雷蒙的指导下,依莎贝拉伸出双手,将自己的力量释放了出来。

她的两条手臂浮现出淡淡的青气,正是时空之力,不过相比雷蒙庞大到覆盖全身的时空之力,依莎贝拉的力量,实在弱的可怜。

女鬼剑士四个分支,哪个适合?

“这个适合你。”

雷蒙想了想,将短剑递给依莎贝拉,

依莎贝拉摇了摇头,显然她不喜欢短剑。

“瞧不起短剑么?”

刷刷——

雷蒙随手打出两道剑气。

“短剑的伤害虽然不如巨剑,不过使用短剑,可以大幅减少剑技释放时间,比如使用巨剑,你一次只可以释放出一道剑气,但使用短剑,却可以一次释放出两道,并且短剑的收招速度,也比巨剑要快得多。”

“还有就是,短剑更适合魔攻剑技。”

依莎贝拉问道:“什么是魔攻剑技?”

“剑士的剑技,不管如何变化,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物理剑技,凭力量催动的剑技,这种剑技会随着使用者的力量增强而变强,另一种是魔攻剑技,这是一种目前阿拉德大陆还没有流行开的剑技,放弃了力量,以剑释放魔法剑技,和魔法师一样,魔力越高,剑技威力越大。”

“你虽然没有魔力,但你拥有比魔力更强的时空之力,所以,你完全可以走魔攻路线。”

依莎贝拉接过短剑。

“先从基础剑技开始练习吧。”

雷蒙从最简单的‘上挑’开始教起。

注:女鬼剑士的大多数剑技名称虽然和男鬼剑士不同,不过作用几乎一样,比如‘上挑’和‘浮空击’,原理上讲根本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为了大家能够不费脑子的阅读,我就不采用两个不同的名称了。

依莎贝拉学习的很认真,仅仅一个晚上,就掌握了剑士职业所有基础剑技。

当然,掌握并不代表精通,想要精通,只能通过长时间大量的练习。

次日霍利的商队离开了拉格拉山,雷蒙和依莎贝拉没有同行,雷蒙的目的地是青铜城市尼塔城,和霍利商队前进的路线不一样。

雷蒙在拉格拉山小镇花费一百枚金币,搭上了一支前往尼塔城的商队,护送这支商队的冒险团,是sān_jí冒险团‘红色流星’。

混进商队,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毕竟不管是雷蒙还是依莎贝拉,都太引人注目了。

如今雷蒙在德洛斯帝国的悬赏金额,已经高达三千万金币,是德洛斯帝国公开承认的头号敌人。

随着沿途城镇的增多,雷蒙也为自己做了一点小小的伪装,利用炼金术材料,稍稍改变了一下容貌。

依莎贝拉每日勤练剑技不止,她的进步是神速的,比当初雷蒙初到阿拉德时还要快,只是短短几天时间,就从见习剑士,晋升为初阶剑士。

“今天我要教你中阶剑技,地裂波动剑,这是一招魔法剑技,虽然威力不算太强,但却是魔法剑技的入门招式。”

雷蒙演练了一次地裂波动剑,依莎贝拉照着使用,动作,姿式,一模一样,只是没有发出裂波。

依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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