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异世君皇>第四百七十二章 神禁之地

“能布置这种等级的空间阵图,隆基努斯恐怕也已经超越主神的级数了,按理说不应该被三个巫妖王搞到这般田地才对,这其中怕是另有隐情。”

楚云喃喃自语,随即从戒指里拿出银剑,正要插上阵图中间的小孔时,忽然惊觉忘了一件事,他忘记找黑龙拿屠神之枪了。

郁闷之下,只得原路返回,留下黑虎镇守传送阵,自己去找黑龙。

看见他突然出现在洪荒世界,众人顿时奇道:“咦,怎么这么快回来了?”

“忘拿东西了,黑龙呢?”

云傲笑道:“他呀,一大早就跑到一百二十倍重力区去了,估计是被你刺激的,第一次见他修炼呢。”

“这是好事啊,不过想突破主神境界,至少得五百倍以上的重力,算了,我过去找他。”

楚云认准黑龙的所在,瞬移到他身边,将黑龙吓了一跳。

“我说小子,人吓龙,吓死龙啊,你不是去找隆基努斯的封印了吗?”

楚云手一伸,说道:“这不是忘了拿东西嘛,屠神之枪给我。”

“哦,是这个啊,你不说我自己都忘了。”黑龙一拍额头,从戒指里拿出那把银枪,又道:“楚小子,这一百二十倍重力根本达不到修炼的目的啊,有没办法加重一点?”

“难得你这懒鬼也会修炼,没问题,我增加几个重力区。”

楚云说完,找出几块空旷的地方,分别布下了一百五十倍至一千倍重力的区域,每个区相隔五十倍,到达一千倍的区域时,应该不难突破主神境界了。

忙完这一切,又拿出阿瑞斯送来的咒文飘带,与银枪合在一起,这两件物体一接触,顿时暴发出刺眼的光芒,如太阳一般,将整个洪荒世界映成一片金色。

“这就是屠神之枪的真面目吗?与黑虎的金色咒纹有点像呢。”楚云喃喃自语,手中的屠神之枪重组后,从银色变到金光闪闪,枪长丈二,枪杆中缠绕着一圈圈金色咒纹。

这时咒纹虽然是金色,但却暗淡无光,当楚云将能量传送到枪身上时,咒纹竟然改变了颜色,化为与能量属性相同的色素,似乎这把枪会因为使用者自身的属性而作出调整。

好奇之下,楚云尝试了风,火,冰,雷四系元素,枪身的咒纹颜色也相继出现了青,红,蓝,白四种颜色,而当他将地,水,火,风,冰,雷六系元素的能量一同输送进去时。

这个时候,屠神之枪才算发挥出真正的能力,枪杆上的咒文不属于任何一种元素的颜色,而是金色,那些咒文每一个都散发着迫人的气势,将能量透过这把枪而打出去的攻击,可以随时转换任何一种元素。

这把枪,也只有在隆基努斯以及自己身上,才能发挥出相应的能力,毕竟只有他们两人才具有六系以上的神格。

但是楚云有了雷刀,而且他也用不惯枪,无论是弑神刀决还是开天三式,都离不开雷刀。所以,这把枪还是留给隆基努斯的好,不知道阿瑞斯学到了他几成本事,如果他也有六系体质,那就多出一个人选了。

“这把枪,比龙大爷的双截龙棍威风多了,楚小子,用完之后记得还给本龙啊。”黑龙两眼直冒星星,恨不得一手抢回来当收藏品。

“滚,你丫的要不要脸,这是你的吗?有本事你找隆基努斯要去。”楚云气恼的一脚踢过去,稍微漂亮一点的东西,都被这无耻的流氓打上名字了。

“找就找,那老家伙连三个巫妖都搞不定,龙大爷还怕他不成?”

楚云不屑的嗤笑:“你能搞定?那要不由你去好了,搞定之后这把枪就给你当战利品。”

“哼,龙大爷还有正事要做,这种小麻烦,有你出手就行。”黑龙一脸悻然,虽然他是九阶主神,但是听是那三个巫妖王在八千年前就是七阶了,而且有着不死之身,他黑龙再强也不是对手。

“省省吧你,隆基努斯可是超越主神的非人者,十个你都不是对手。”

“什么?那老鬼是非人者?”黑龙大惊,非人者这个词在他脑中才出现没多久,只知道是超越主神的境界,却想不到除了楚云外,连隆基努斯也是。

“废话,你也不想想,一万多年前,那可是百族争雄的时代,九阶主神会少吗?强大的种族中,谁不有三两个九阶主神坐镇?隆基努斯能在那时候闯出传奇的威名,让神魔两界不敢在人族中发展信徒,你以为只是侥幸吗?”

“呃,听你这么说,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黑龙无语了,也因为楚云这一席话,让他彻底收敛作为一名巅峰主神的骄傲,拼了命的修炼,希望能冲击非人者的境界。

离开洪荒世界后,楚云便带着黑虎开启了峡谷内的传送阵。

当银剑插入阵图中间的小孔时,那道古朴的传送阵散发出一阵晶莹的波纹,就有有水银在上面流动一样,十分美丽。

既然传送阵出现了这种变化,那么这道门的坐标应该已经改变了,如无意外,通过这道门后,便是那个所谓的神禁之地了。

能让隆基努斯狼狈到这种地步,那三个巫妖王想必不是简单角色。楚云嘴角泛起一丝微笑,正好拿他们来试试自己现在的实力,而且自己身具佛法以及如魂术,就算那三个巫妖王同样是非人者,也休想从他手中逃脱。

骑着黑虎,跨越传送门,一瞬间置身于时空隧道中,身边的流光不断倒退,这些流光就是空间折叠所产生的景象,经过长达半小时的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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