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一个好奇宝宝,又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指着那块一整根大火腿,问:“那个呢?刚才好像听他说叫伊什么兰火腿。”

“不是伊什么兰,而是伊比利火腿,贵为洲域九大传奇食材之一,比意国的araha要闻名且昂贵。吃的时候只需要切成近乎透明的薄片,然后整片放入口中慢慢咀嚼,会有一种绵长绕口不绝的醇香在口中长留。配上红酒解腻,味道很好,虽然制作的过程比较粗糙,却也很符合西班牙那热情奔放的个性,你尝尝看。”

霍不凡说着,已经拿起火腿旁放置的切片刀,熟练的切下一片半透明的火腿肉放在了宁雪晴的面前。

国人吃火腿总是要么蒸煮,要么爆炒,觉得生肉是不能吃的。

宁雪晴长这么大,还没吃过生火腿,何况眼前这种火腿还不是那种用肠衣灌了碎肉,而是纯粹的牛腿制作而成。

都没熟,真的能吃吗?

略微犹豫了下,本着对霍不凡的信任,她还是捏起餐盘上的火腿放进嘴里。

嚼了几下,眼睛越来越亮,咽下去后,忍不住对霍不凡道:“真的好香,感觉嘴里都是火腿的香气,一点也没有生肉的口感!”

“那我再给你切几片,不过不能吃多,吃多了还是会觉得腻。”霍不凡一边说,一边切火腿。

宁雪晴吃的开心,看他为自己忙活更开心。

只是苦了桌上的其他人,说好一起看宁大美女两口子笑话的,怎么现在吃起狗粮来了?

我们不惜被扣工资,请假千里迢迢来这,是为了吃狗粮吗?

不!

可是能怎么办呢?

掀桌子走人?

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一小口鱼子酱,就那么一丁点,要花人民币好几千。

一块牛排,人民币两千。

一杯红酒,也差不多这个数。

这让人怎么掀桌子?

一群人跟吃了苍蝇似的,看着霍不凡和宁雪晴在那秀恩爱,有几个人牙都快咬碎了。

太耻辱了!

连潘思米都捏着手,盯着霍不凡,在心里骂着:“这个渣男果然技能多,雪晴还说他老实巴交的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呢,果然被他骗了!”


状态提示:171.吃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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