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洛河鬼书>四百八十章 疯子

一边说着这样的话,刊铎还伸来一只手掌,想要和我握手。

我看了看他那黑乎乎的手,猛皱一下眉头:“颜色有点重啊。”

刊铎看一眼自己的手,默默将手缩回去了。

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清水和干净的衣裳,让刊铎把自己彻底饬干净。

他身上的味道实在太惊人,我就是在他身上贴一张匿身符,也只能藏住他的身形,却藏不住他的气味。

刊铎对这座地下城的确是轻车熟路,他很清楚哪里会有人把手,哪里没人设防,更知道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就有一间干仓,说是那间仓库非常隐蔽,而且里面并没有多少有价值的东西,所以肯定没有被利用起来。

他寻着绝对不会有人守卫的路蛰行,我带着云裳跟在他身后,一路走一路聊,总算将心中的一些疑惑解了个七七八八。

我们聊的东西很乱,而且没什么条理。

起初我只是问刊铎,旋梯为什么那么长,他绕了半天圈子没聊正题,绕着绕着,就绕到火刑上了。

刊铎告诉我,他就是第一个被当地人施以火刑的人,但他当时并没有死,而是被奥斯丁转移到了刚才那间地底密室里,奥斯丁需要用他身上的血,来对付“那个人”。

说到这三个字得时候,刊铎的眼神又开始闪躲,而且言语匆匆,似乎十分怕我追问,他口中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他越是怕,我越是要问,因为我预感到,这个人在整件事中应该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经不住我的威逼利诱,刊铎最终还是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那个人”不是一个确切的人,而是一种能量,或者说一种规律,它能够变化成任何东西,但大多数时候,会以人类的形象出现。

在吸血鬼这个族群中,大家通常称其为“撒弥”。

早在刊铎还没有成为吸血鬼之前,他就见过撒弥,当时是撒弥主动找到了刊铎,他给了刊铎很多书籍,里面记载的知识,远远超出了那个年代的人类文明,但刊铎若想将这些知识全部研透,只要要花两百年时间,为了续命,他和撒弥做了一笔交易,将一部分灵魂进献给撒弥,而撒弥则赐予他长达三百年的阳寿。

三百年,在我看来已经很长了,但在刊铎眼中,这还远远不够。

当刊铎彻底沉浸在那些知识中时,他意识到,这个世界可能存在一些无比诱人的终极秘密,他想要找到那些秘密,研究它们,参透它们。

刊铎的**很纯粹,那就是一种单纯的求知欲,不为权力,不为财富,这种**只受好奇心驱使。

但越是纯粹的**,就越是难以抗拒,为了拥有可以解开一切终极秘密的永恒寿命,刊铎做了新的尝试。

他无法再联系上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撒弥,但他从撒弥给予的书籍中知道了血族的存在,于是在生命的最后一百年中,他致力于在世界各地抓捕吸血鬼,并研究出了一种特殊的换血手术,能够将自身血液全部换成吸血鬼的血,以此得到与吸血鬼一样的寿命和能力。

刊铎是个极其高傲的人,他不想经历吸血鬼的初拥,因为在他眼里,没有任何一个吸血鬼,能够成为他的主人。

这么高傲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郭侃的助手呢,而且老狼说过,每一个助手,对郭侃的态度都是唯唯诺诺的,别说高傲了,那完全就是一副标准的奴才嘴脸。

刊铎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人能让他感受到绝望般的恐惧,这两个人,一个是吴老板,另一个就是郭侃。

变成吸血鬼之后,刊铎花了整整五百年时间,在城堡下方挖掘出了一座巨大的地宫,以便让那些曾被他抓到小镇的吸血鬼拥有足够的生存空间。

他抓那些吸血鬼,只是为了延续自己的寿命,但他本性不坏,绝不会做过河拆桥的事,每一个被他抓至此地的吸血鬼,都受到了善待,但与此同时,他又不愿将这些吸血鬼放出去,因为一旦他们被放出去,就会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为这些俘虏建立一个足够宽敞的地下世界,似乎是唯一一个可行的选择。

我猜测,刊铎应该是个非常有个人魅力的人,在挖掘地下世界的过程中,那些被他抓至此地的吸血鬼渐渐成了他的子民,他们信任他,爱戴他,让他成为了地底世界的永夜君王。

但好景不长,一条嗅觉灵敏的猎狗来到了这里,刊铎,小镇里的居民,以及地底世界的子民,全部有这里的主人,变成了猎狗的猎物。

那条猎狗,就是郭侃。

如果说刊铎是个对知识充满好奇的学者,郭侃就是一个纯粹的科学疯子。

撒弥给了刊铎远远超越时代的知识,而郭侃所掌握的知识和智慧,则是人类根本无法承受的,不管是哪个时代的人类掌握了那些知识,人类文明都必将毁灭。

能够驾驭那些东西的人,只有郭侃一人。

刊铎给我举了一个例子,早在十三世纪,郭侃就掌握了让基因定向突变的技术,他可以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条货真价实的狗,也能让树梢上的麻雀变异成始祖鸟,当然,这种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但郭侃想要改变某个生物的物种,最多只需要一年时间。

他这么说,我也就这么听,心里头可没当真。

刊铎接着陈述道,郭侃来到这里的最初目的是想除掉撒弥,他知道撒弥藏在这里,也知道像撒弥这样的东西,根本不应该存在于这


状态提示:四百八十章 疯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