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在我坚持的拷问下,他回答了我这个问题:“因为你真的太烦了。”

还好,是我能接受的答案,如果是因为喜欢了哪个姑娘,我可能第天就会从我妈的医院搞点麻醉,麻倒陆与之就给他带走锁在家里,让他出了女儿国就入和尚庙。

但是这一点小小的障碍怎么可能拦的住我的脚步,我还是每节课的下课,每天饭后都去找他,他吃饭,我就在旁边讲故事,笑的四仰八叉,他画画我就在旁边默默看着然后专业的点评。

终于有一天他受不了了,他问我:“你一直跟着我,是因为你也喜欢画画吗?“

“咳,咳,对,对啊,我也喜欢画画。但是,我又没钱看画展,就来你这里啦。“

那是他那么多天来主动跟我说的第句话,我既开心,又难受。开心他终于接受了我的存在,难受他不解风情。

“我最喜欢那个什么马克西姆,对。“

“他是弹钢琴的。“

“奥,那就是那个但丁。“

“那是写小说的。“

“这样啊,那那那伦勃朗。“

“那是搞哲学的。“

“啊?我..我..我其实我..”

“你,你,你我刚刚是骗你的,你到底喜不喜欢画画啊。”

看着他俯身上色的模样,我竟然红了脸。

你这个脑子被门夹过,除了左脑右脑全部死亡的家伙,我不喜欢画画,我只是喜欢你。

后来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很久,有一天午后,我像往常一样在画室等着陆与之。

没过多久,他就来了,除了他,还有一个很好看女孩子。

我一看见比我漂亮的雌性物种靠近陆与之,我浑身的刺都竖起来了,立马以一种女主人的姿态开口:“与之,这是……”

陆与之看着我,一脸漠然,然后身旁的漂亮女孩子回答:“你好,我叫朝阳,我是校长的女儿,我在美国读书,刚好那边放假,上周这边开了毕加索的画展,我们在画展认识了,然后居然发现了在同在毕加索画展上却喜欢塞尚的盟友,于是交了朋友。约着一起来画画。”

我看着眼前大方得体,抱着画板一颦一笑都气质动人的朝阳,再看看自己左手抓着辣条,右手捧着可乐,关键她还是校长的女儿整个人都陷入了阴郁之中。

想了半天我小声喃喃了一下:“原来,是塞尚啊。”

朝阳抬头看了我一下:“什么?”

陆与之也抬头看着我,看着他们两个同步的动作,少女的嫉妒简直撕裂了我的五官,我用力的一跺脚就离开了。

那时候我最讨厌的可以说就是塞尚了,还有百度百科,为什么我搜世界著名过画家,第一个出来的是伦勃朗不是塞尚!

后来的很长时间,都能看到她们一起的身影,而我就像个跟踪者,像个偷窥狂。

他们的关系越来越亲密,陆与之会伸手帮她摘掉头发上的树叶,而她也能让一向淡漠的陆与之嘴角微微露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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