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我不是天王>第四百二十八节:也该告一段落

沈欢的这场演唱会很神奇,全场大合唱几乎没停过,只有到了这首《情歌》的时候,才终于难得的安静了下来。

一是大家确实不会唱,二是这首歌在沈欢的演唱下,有种令人安静的力量,令人不自觉地就想静静地听。

也是因此,陈婉娴即使是在第一遍副歌结束后的短暂间隙里,都没有拉着桑羊狄说话。

即使她真地很好奇沈欢这首歌究竟是不是像她所想的那样,是写给某个人的,很想跟人讨论下,但她还是按捺住了。

至少先安静地听完这首歌。

舞台后方的架栏下,林荷溪正默默地站着,依靠着栏杆,安静地听着这首歌。

人生三大错觉之首,便是“ta喜欢我”,而现在林荷溪听着这首歌,也产生了类似的感觉,尤其是在听到那句“你写给我,我的第一首歌”时,更是立刻对号入座,深觉欢哥这首歌就是写给她的。

这让她百感交集,而在听完第一遍后,更是有种想哭的冲动。

她不是不明白自己的心意,也不是没有尝试着暗示过,但是对于她的那些暗示,沈欢仿佛从来没有察觉到过。

她跟自己的助理沈瑶关于这个话题也曾经讨论过不少次,沈瑶一开始还是很积极的,可是时间长了,却也劝她放弃,只是她终究无法放弃,始终还抱有一丝幻想。

她不相信欢哥对她没有感觉,如果欢哥对她没有好感的话,又怎会一直对她这么好?在她对于沈欢的所知中,沈欢对她无疑是最好的。

只是现在听到这首歌,对号入座之后,她才……

“这首歌不错。”

一个声音从一旁的黑暗中传来,随之,罗羡阳的身影浮现了出来,之前登台的服装已经换了下来。

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了,但是身为乐坛天王,他保养得还是很好的,依旧英俊潇洒。

“歌词尤其,只是这个位置可能不大好,影响听感。”

罗羡阳说着,走上两步,到林荷溪身前站定,背对着她。

他突然笑了一下,说道:“听着这首歌,我突然想到了我的初恋。当时真感觉无限美好,仿佛认定了那个人,一辈子都不会变,当时我自己对于这一点也深信不疑,但最终我们还是走散了。”

“现在我也有了新的那个人,同样非常美好,而过往的那段回忆,也是、并将一直是我人生中美好的回忆,永远珍藏。”

林荷溪沉默了半天,听到这里终于出声了。

“这不矛盾吗?一个人的心,能放下两个人吗?”

罗羡阳依旧没有转身,像是在对空气说话一样,“一个是现在,一个是过去,这都是生命的组成部分,并不矛盾,你长大就知道了。”

林荷溪又继续沉默了。

罗羡阳等了会,不见她出声,正要开口再说点什么,却是冷不防听到林荷溪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没有说服力,媒体都说你单身。”

罗羡阳始料不及,一个趔趄,差点摔倒,随后苦笑。

“真的有,没骗你,只是比较隐秘,不过你要帮我保密。”

……

同样的歌,同样的演绎方法,不同的人听来真的是能够听出截然不同的感觉。

曾可怡听沈欢的这首《情歌》,硬生生听出了甜蜜的味道来,只觉得美极了,也是厉害。而这也让她更专注地盯着台上不远处的那个身影,痴痴地望着。

要是这首歌是写给她的多好……

她当然也听懂这首歌的意思了,只是are?她要的只是曾经拥有。

如果能够跟沈欢谈上一场恋爱,最后他再写这样一首歌给她,在五万多人的演唱会现场唱给她听,那她觉得就行了。至于这样的一场恋爱最后结果如何,她根本不在乎。

“命运好幽默,让爱的人,都沉默,”

“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

“回忆如困兽,寂寞太久而渐渐温柔,”

“放开了拳头,反而更自由,”

“长镜头,越拉越远,越来越远,时隔好几年,”

“我们在怀念的演唱会,礼貌地吻别,”

……

和曾可怡不同,坐在第一排的本茹对于这首歌感触最深。

她也不知道自己今天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来听沈欢的演唱会。

可能是她觉得自己放下了,而这又是沈欢的第一场演唱会,不论沈欢这个人,光是从这件事本身来看,这场会就是值得一来的,所以她来了?

又或者是说,她想要借此跟这段过去彻底地告别?

还是说,自己始终没能真正放下?

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后悔了。

或许她不该来的。

沈欢的一字一句,仿佛都唱到了她的心里面去,将她和沈欢之间的那些回忆重新又都勾了起来,在她心头翻涌搅动。

酒越酿越香,得不到结果的回忆,却是越积越痛。

不想还好,一拿起来,却是痛得扎心。

因此她也愈加难受。

尤其是这家伙现在还在信口雌黄地撩拨她。

吻别呢?哪来的吻别,他们连开始都没开始过!

词人都是大骗子,为了填词和押韵真是不择手段。

沈欢更是其中的佼佼者,骗子中的骗子,混蛋中的混蛋。

大混蛋!

王八蛋!

她想笑,她想骂,但是鼻子却酸了。

她现在好难受。

……

“你写给我,我的第一首歌,”

“你和我,十指紧扣,默写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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