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血族手札>第两百十八章 隆的惊变
的表情后,他才大手一挥,潇洒的消失在晨曦之。

男孩十七年前捡的,这个离了三次婚本以为自己已铁石心肠,并且做好了孤独终老的心理准备的醉酒男人,不知搭错了哪根神经,将其捡了回来亲自抚养。

一养便是七年。

最要命的是,小孩从小看着男人几十年来搜集收藏的漫威作品长大。

当一次男人翘起大拇指信誓旦旦地吹牛“自己便是暗维护世界和平,一次次打败妖魔怪兽的超级英雄”时,小孩便对此深信不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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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这次目标是斯安男爵家的男爵印章,同时处理掉我们亲爱的斯安公子。”

“明白。”男人摘下了通讯器,随手扔进了车。

他换了曾让他过一个月吃方便面生活的买来的的陈旧的紧身战斗服,外面套着一件黑色风衣,走出巷子,隐入了人群。

男人是温哥华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雇佣公司的成员,靠完成委托人的任务来获取佣金。

干这一行需要不错的身手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委托人的任务往往是偷盗,杀人之类的。

公司里所有人都用外号相称,因为他们是刀尖舔血,朝不保夕的亡命之徒,一群只能生活在阴暗处的吃人老鼠。

男人的前三任老婆都不知道枕侧睡着的是杀人如麻的雇佣兵,整天埋怨着他经常不着家,时常半个月不见什么人影,还不能给她们富裕的生活,既窝囊又没出息。

这种时候男人只会挠挠头,憨憨地笑笑,默默承受着心爱女人的唠叨。

干他们这一行的,可不仅仅是单纯冲进目标地点大干一通行了,事前往往需要详细的侦查的充分的准备,还得等待一个良好的时机,而在执行任务期间,男人是绝对不回家的。

不过这一情况在捡到小男孩之后又有了改变。

虽然有些委托佣金丰厚,干一票便能半个月衣食无忧,但视情况男人也会经常放弃一些危险的任务。

因为家里还有人在等着他啊!

他可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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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男人脱下风衣,将自己重重的扔进车里,身又背负了一条人命!

“滴!滴!”这时通讯器响了。

“喂!老狼,今天干了票大的。咱哥俩等会去吃顿好的啊!顺便把之前欠你的钱一并还给你!”想起能给家里的宝贝买他心爱已久的玩具,男人便暂时将心的沉重抛去了。

“头的消息。”通讯器对面的声音显得有些沉重,“你住的小镇被异族入侵了。”

男人的脸色霎那间变得惨白,沉默几秒种后冰冷的说道:“兄弟,我需要你的那辆宝贝车。”

“好。”电话里的声音一顿,“我陪你去。”

“不用。”男人在阴暗嘴角一咧,回道,“我可是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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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弥漫了这个原本安宁的小镇。

怪物们有九尺高,身布满了青黑色的鳞甲,盯着一颗蜥蜴脑袋,拖着一条粗壮有力的巨尾,手持泛着冷光的巨大兵器,在黑暗火光的印衬下,宛如一只只来自地狱的恶鬼。

蜥蜴族,妖族之一,栖息在加拿大南部的海岸线处,毗邻温哥华安全区,也是温哥华安全区的最大威胁。

蜥蜴族虽然不算如今妖族的大族,但不管是繁殖力,还是族人战斗力各方面都十分均衡,而且生性狡诈阴险,贪婪嗜杀;的心腹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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