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头狼>817 平心,精气!

听着悲伤且悠扬的琴弦声,我的心情再次陷入无波无澜的状态中。

我们俩就这么静静的站在人工湖的旁边,他奏我听,过了很久很久。

以前我一直认为人和人之间是一定要有语言沟通,才能彼此熟悉的,可自从碰上这个“保安大哥”,我才发现无声其实也是可以交流。

就比如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过,甚至于今天我都是第一次见他,但我却对他一点陌生的感觉没有。

我相信这个男人绝逼不是什么保安,亦或者他除了保安以外肯定还有别的什么了不得身份,不然向来目空一切的林昆不可能对他礼遇有加。

懂戏的老人们常说,三年笛子五年萧,一把二胡拉断腰。

同为乐器,想要学会笛子和萧,只要有时间累计就可以,但是想要弄懂二胡可能就得一辈子的沉淀。

实话实说,这个姓朱的男人,拉二胡的水平并不算高深,很多地方甚至有跑调的嫌疑,

可一点不妨碍他忘我的投入。

差不多两个多小时左右,他停下手头上的动作,慢悠悠的讲二胡放进脚边的小木盒里,侧头望向我。

我马上凑过去笑呵呵的问:“朱哥,您...您有什么吩咐的吗?”

“啊就...啊就...你...你在炼狱经...经历过什么?”他磕磕巴巴的问我。

我想了想后把这几天的所见所闻简单跟他形容了一遍,听完我的话,他仰头看向湖面轻笑:“还和以前...以前一样。”

我微微一怔,心说难不成这个男人也去过那里?亦或者他和林昆是一个部门的?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像是思索一般沉默片刻后开腔:“换衣服吧。”

“换啥衣裳?”我迷惑的眨巴眼睛发问。

他没回答我,自顾自的拎着琴盒和小马扎朝鹅卵石铺成的小路走去,我犹豫片刻,赶忙又跟了上去。

十几分钟后,他将我带到这家酒店的前面大厅,领到一间类似后厨的大房间里,几个穿着厨师服的青中年马上站起来打招呼:“朱哥!”

朱姓男人指了指我,朝着一个留络腮胡的中年厨师交代:“啊就...啊就...他要在...在这里呆两天,安排一下。”

络腮胡男人马上笑呵呵的接茬:“好嘞,我安排他干采购吧,那活轻松。”

朱姓男人摆摆手,费力的解释:“不用,干最...最难...啊就最...最脏的,不...不要有任何...特殊照顾,找人帮他...帮他处理一下身上的伤。”

“啊?”络腮胡楞了几秒钟后,马上点头哈腰的应承,侧头朝着我道:“跟我走吧,先换衣服。”

我皱了皱眉头,回望朱姓男人,不明白他为啥给我弄这儿来帮厨了,想问又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

朱姓男人绷着脸,呆板的挤出八个字:“压下暴戾,学会内敛。”

说完以后,他转身就走,不给我任何咨询的机会。

就这样,我一个刚在丛林里当了个几天野人的倒霉蛋正式转职成为后厨里的帮工,而且还最底层的那种。

络腮胡子找人帮我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口,我不放心,又让医生给我扎了几针狂犬疫苗,之前被土狼抓了几下子,我生怕留下什么后遗症。

给我安排进集体宿舍以后,那个络腮胡玩味的问我:“小弟,你是得罪朱厌了吗?他很少亲自安排人干什么。”

“朱厌?是刚刚那个保安大哥吗?”我抓了抓后脑勺反问。

“保安?千万别小看他,他跟咱们酒店的老板是亲戚,明面上是个保安队都归他管,连经理、老板都得对他点头下腰。”络腮胡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后,吧唧嘴巴道:“咱们诚意大酒店的后台老板可不简单,来咱这儿消费的都是市里面的领导和大老板,以后在后厨帮工,手脚一定要卫生。”

戴着眼罩和耳机睡了一路,一觉醒来,我已经出现在这里,所以我根本弄不清自己站在的位置,压了压嗓子问:“咳咳,大哥这儿是哪啊?”

“呃?老弟你不识字的么?”络腮胡懵了一下子,咧嘴露出两颗被烟草熏的焦黄的门牙道:“这里是青市的市南区,我们在的这条路叫金光大道。”

“哦。”我舔了舔嘴皮,没再继续多问啥。

络腮胡从一张高低床的箱子里翻出来一件白色的厨师服递给我,拍了拍我肩膀道:“也不确定你具体会干几天,我就不帮你申请工作服了,好好干,有什么困难随时找我,我姓何。”

“好的,何哥。”我挤出一抹笑容。

不多会儿,我俩再次回到后厨,络腮胡将我安排给两个面皮白嫩的小青年,就背着手去忙别的了。

透过刚刚跟络腮胡的简短聊天,我大概弄明白了我现在所处的环境,我在山d省的青市,一家颇为高档的酒店里,而林昆毕恭毕敬的那个男人叫朱厌,是这家酒店的负责人,而我目前要做的就是以帮厨的身份在这里挺几天。

帮厨的工作特别繁琐,听起来职位好像挺高大上,实际上就是个杂工,后厨所有的脏活和累活都归帮厨干。

两个白白净净的“小师傅”带着我熟悉一下厨房的关键后,就让我正式上岗,开始摘韭菜,面对一大筐子绿油油的韭菜,我有些哭笑不得。

曾几何时,咱也是当老板做大哥的人,别说特么摘菜洗菜,吃完饭我连碗筷都没收拾过,结果林昆是真不拿我当外人看,直接给我丢这块当杂工。

韭菜刚摘到一半,旁边就有人喊我:“小王啊,去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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